我院被表彰为“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6-11-10 08: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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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6〕10号文件,我院继续蝉联“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这是我院在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后,继续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中医院为目标,积极顺应医改新形势,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中医药服务需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仁人爱院”医院文化核心价值观,培育大医精诚的职业操守,建设和谐医患关系,在建设健康江苏、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迎接江苏省文明委对我院文明单位创建的复审评估,医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办为牵头部门的迎评工作小组,动员各部门和党总支积极准备台账材料,及时维护更新医院“文明在线”网站内容,组织汇报材料和汇报幻灯片,顺利通过了省级机关工委的现场考核检查,并获得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认为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在原有成绩基础上,没有松懈,常抓常新,一方面得益于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另一方面,离不开省中医院整体的精气神和一支得力的文明创建队伍。我院将以再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为契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坚持不懈开展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的发扬中医特色优势,更好的为群众健康服务,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