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发布日期:2015-03-09 11:52:14
作者: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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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江苏省中医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获此殊荣的22家单位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刘云山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该奖项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单位综合实力、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江苏省中医院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卫生职业道德和卫生文化建设、创建“智慧医院、平安医院、和谐医院、生态医院、幸福医院”、倡导文明志愿服务、丰富职工文体生活、发展中医服务百姓、美化环境优化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文明创建活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赞誉。本次获奖是江苏省中医院继2013年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之后,首次获得全国性重大荣誉,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全院医护教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肯定,更是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不仅巩固提升了我院形象和品牌声誉,而且为深化医改、发展中医药事业赢得了新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