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改 通 讯
第38期
医疗改革与事业拓展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导 读
-
四川医养结合思路明晰
-
青海深化医养“放管服”改革
-
湖北逐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
网上诊疗如何收费 国家医保局给出“官方依据”
-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名单出炉
-
广东因地制宜推进医联体建设
-
江苏首批7家互联网医院上线
-
宁夏:分级诊疗引导群众有序就医
-
新疆再次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首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签约
-
新疆医联体建设显成效
四川医养结合思路明晰 健康报7月29日报道,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联合18个部门印发《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该省将以落实四川省医养结合发展中长期规划为目标,扩增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建设西部健康养老高地。该省明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54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即提供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份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张慢性病长处方等5项保障;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老年人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转诊、优先预约专家、优先保障用药服务等4项优先;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巡诊、家庭病床、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4项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该省将支持一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重点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引导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为收治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综合防治。推动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分级诊疗体系,支持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探索中医医疗养老联合体建设。支持构建集居家社区养老、生理监测、健康咨询、远程医疗、康复护理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发展推介一批数字化健康养老服务产品等。该省提出,将医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强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心理等本专科人才培养。依托大型医疗机构建设省级、市级老年医学中心,开展老年重点疾病诊断治疗和科研攻关,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新诊疗技术。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各类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服务者关爱照顾老年人。
青海深化医养“放管服”改革 健康报8月14日报道,近日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该省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该省明确,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对于申办人提出申请新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即同时提出申请举办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需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类型、性质、规模向卫生健康、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将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未设立政务服务机构的,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市场准入环境。
湖北逐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健康报8月22日报道,近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今年11月30日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执行省管、市管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后的价格,暂不调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仍按现行价格和有关价格规定执行。《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以2018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总额为基数,科学测算2018年度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途径有效补偿。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重点提高受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影响较大、价格偏低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坚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相互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价格调整政策实施后,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可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自行确定具体执行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增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总体上不增加参保人员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网上诊疗如何收费 国家医保局给出“官方依据” 健康报8月30日报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创新和应用要求。近期,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目的是通过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价格、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互联网+”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重构医疗市场竞争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是坚持“深化‘放管服’、分类管理、鼓励创新、线上线下协调发展”的原则,主动适应“互联网+”等新业态发展,支持“互联网+”发挥积极作用。二是项目政策,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项目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指导意见》强调项目准入以省级为主,同时要满足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直接向患者提供服务、实现线下相同项目功能的基本条件,并明确了远程教育培训等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三是价格机制,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由医疗保障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四是医保支付政策,明确对线上线下项目实行平等的支付政策,并要求各地根据新业态特点,完善总额控制、支付方式、协议管理以及结算流程等。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名单出炉 健康报9月2日报道,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确定了山西省、浙江省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北京市西城区等567个县(市、区)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今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市、区)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此次发布的《名单》中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和试点县,即是根据这一要求,经各县(市、区)自愿申请、地级市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确定的。其中,山东省试点县(市、区)47个,云南省试点县(市、区)42个,四川省试点县(市、区)37个,安徽省试点县(市、区)37个,河南省试点县(市、区)36个,该5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数量为全国前五。根据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并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广东因地制宜推进医联体建设 健康报9月11日报道,9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广东基层医改新闻发布会。发布会提供的材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省共组建城市医疗集团70个、县域医共体206个、专科联盟232个、远程医疗协作网78个,省部属医院牵头建成15个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据初步统计,2019年上半年,广东省县域内住院率为83.2%,较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党组书记段宇飞表示,广东省因地制宜推进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在城市,主要推广深圳罗湖医疗集团经验;在农村,主要促进县镇村一体化建设。推动30家高水平建设医院和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制定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政策文件,逐步完善医保支付、服务价格等政策,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医联体建设。此外,广东省已完成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全面上线,20个省级远程医疗中心与56家县级医院实现了信息联接,年底前将覆盖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省定贫困村。段宇飞介绍,为激发基层内生动力,该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推行灵活的人事管理政策,实行“县招县管镇用”,鼓励建立“人才池”制度,编制和人才可在全县统一调配和流动。欠发达地区取得中级职称后连续在基层工作满10年的紧缺专业卫生技术人才,直接认定为副高级职称。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赋予院长用人权、做事权和分配权。据介绍,广东省初步建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汇集广东近1亿常住人口的基础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分类签约、有偿签约和差别化签约,制定各类人群不同类型服务包、签约服务费标准;建设省、市、县三级培训基地,开展为期6年的家庭医生团队“滚雪球”项目培训,提升家庭医生服务水平。
江苏首批7家互联网医院上线 健康报9月11日报道,近日,江苏省举行首批互联网医院启动暨改善医疗服务新闻通气会,宣布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等7家医院作为首批获得互联网运营牌照的医院上线运行。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和“江苏健康通”App同步启动。互联网诊疗安全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重点。对此,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兰青说,江苏省内各级医院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前,必须首先接入该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实时上传服务数据。监管系统在互联网诊疗的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对机构、执业人员、诊疗、护理、处方5个方面的15类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实现全方位防护。“比如,医生通过统一认证才能上岗,在线患者必须实名就诊;首诊患者不能进行网上诊疗;患者在线复诊只能做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处方必须有医生电子签名;不能开出毒、麻、精神类药品等。互联网诊疗服务产生的数据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百姓只需安装“江苏健康通”App,即可链接全省各医院的互联网诊疗核心服务,获得健康管理一体化服务。目前,App已初步具备网上诊疗、线下挂号、就医导航、排队叫号、检验检查报告查询、献血服务等功能,后期将开放居民个人健康档案查询、家庭医生签约、母子电子健康手册、精准健康知识推送等健康管理服务。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谭颖表示,目前该省已有40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全省将建成50家互联网医院,到2020年所有县级以上医院都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同时将不断扩展“江苏健康通”App应用功能,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百姓就医获得感。
宁夏:分级诊疗引导群众有序就医 健康报9月12日报道,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宁夏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全区建成医疗集团11个、专科联盟25个、医疗共同体285个、远程协作网79个,覆盖了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总诊疗量的43.63%,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4%,实现了“小病在基层、住院不出县、大病向上转”。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宁夏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严控自治区和5个地级市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及扩大规模;连续10年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基本达到“一村一室、一乡一院”的国家标准。宁夏将医联体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载体,农村实行“乡村一体、县乡一体”的服务模式,在城市创新“医院+社区”共建共享服务机制。全区93%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城市医院建立了医联体,100%的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乡村卫生一体化,45%的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建立了医共体。宁夏实行城市医生职称晋升“凡晋必下”制度和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工程,同时建立促进药品、人才、资源、医保政策“四下沉”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4.81%,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74.47%。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在全区建立“上下联、信息全、一码通”卫生健康服务新模式。
新疆再次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健康报9月17日报道,从近日召开的新疆医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从9月1日起,新疆全面推进医学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超声病理检查资料(材料)互认。据了解,新疆自2015年起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但由于同级医疗机构间医疗设备、医疗技术人员能力存在差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广不理想。此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明确了医学检验4大类62项检测项目、医学影像2大类8项、医学B超6类器官以及病理材料的互认项目和标准,强调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和资料(材料)互认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凡属于互认项目且检查检验质量达到要求的,其检查检验结果在医疗机构间均具有相同的有效性。同时明确,患者已有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的,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原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可以不受互认限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求医疗机构加强相关专业专科硬件设施配备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就医流程。近期,该委将依托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质控结果,公布第一批纳入互认范围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名单。
首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签约 健康报9月20日报道,为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9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北京举行第一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签约仪式。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唐一军、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袁家军、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龚正、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分别签订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马晓伟指出,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减少患者异地就医、跨区域流动的关键措施。各有关医院要不断加强学科建设,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各省人民政府共同努力,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推动健康中国战略作出重大贡献。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贺胜,委机关相关司局负责同志,辽宁、浙江、山东、广东4省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同志,相关高校、医院的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新疆医联体建设显成效 健康报9月23日报道,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成立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形式的医联体。2018年,全疆县域住院就诊率达到85.5%,39家公立三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较2017年同期增加7.8%。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医联体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据介绍,新疆已建立2个自治区级医联体和15个地(州、市)级医联体;全疆96个县(市、区)共组建县域医共体121个;已成立自治区级专科联盟12个,加入跨省域专科联盟78个,近20个自治区级专科联盟正在筹备;全疆分层级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74个,实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医疗机构全覆盖,并延伸至680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乡镇覆盖率为62.33%。通过医联体建设,2018年,新疆39家公立三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18.55万人次,较2017年同期增加7.8%。通过19个省市对口援疆以及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得到提升,2018年全疆县域住院就诊率达到85.5%。接下来,新疆将推动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形成可供全疆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同时,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医联体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医联体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